107501-「107年度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暨場所認證規劃」案

  • 2018-05-01
  • 海管處
項目 內容 
機關代碼 3.1.2.7
機關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人 王小姐/吳先生
聯絡電話 (07)3601898分機1879/1853
傳真號碼 (07)33601517 
電子郵件信箱 smart0910@cpami.gov.tw / iem9111@cpami.gov.tw  
標案案號 107501
標案名稱 「107年度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暨場所認證規劃」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3,2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訂公告日 107/05/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5/08 13:30
開標時間 107/05/08 14: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 (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為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工(公)會、協會、學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自然人均得投標。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學得免提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應備資格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 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餘如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3.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自然人繳交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公(私)立大專院校,得免附納稅證明文件。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
4. 廠商聲明書(正本)。
5. 服務建議書12份。
6. 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