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 | 內容 |
|---|---|
| 機關代碼 | 3.1.2.7 |
| 機關名稱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
| 單位名稱 | 環境維護課 |
| 機關地址 |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
| 聯絡人 | 林先生/李小姐 |
| 聯絡電話 | (07)3601898分機1708/1853 |
| 傳真號碼 | (07)36018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chiamei27@cpami.gov.tw |
| 標案案號 | 108208 |
| 標案名稱 | 東嶼坪嶼入口意象整體規劃改善工程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 | 47,950,000元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 | 47,950,000元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訂公告日 | 108/11/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500元整,內容項目不可單獨購買。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05 12:00 |
| 開標時間 | 108/12/05 14: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會議室(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無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無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39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380)日曆天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採用上級機關頒訂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擬定 |
| 歸屬計畫類別 |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 附加說明 | 應依投標須知附件檢附文件簡述如次: (一)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公司(廠)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鑑、專任工程人員簽名、異動事項、獎懲紀錄、主管機關複查及抽查紀錄、評鑑事項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2.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且無投標須知第二節第7條不得參加投標情形之一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附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廠商切結書(正本/允許補正)。 (七)足額押標金票據。(239萬元) (八)委託授權書(非負責人親自出席參加比減價時請出示,可開標當場檢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