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01-109年度機關網站系統維運招標公告

  • 2020-04-23
  • 海管處
項目 內容 
機關代碼 3.1.2.7
機關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企劃經理課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人 李先生/李小姐 
聯絡電話 (07)3601898分機1853
傳真號碼 (07)36018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mei27@cpami.gov.tw
標案案號 109101
標案名稱 109年度機關網站系統維運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289,448 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9,448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訂公告日 109/04/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05 11:00
開標時間 109/05/05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會議室(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押標金額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2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歸屬計畫類別 無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採購法第8條規定且非第103條之拒絕廠商,需檢具廠商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 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 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 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 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 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 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 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 
4.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5.標單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 話:02-23565307、傳真:02- 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 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77777、傳真:02- 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 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 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 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 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 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