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07_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公廳舍高壓設施移設及遊客中心高壓設施工程招標公告

  • 2020-10-28
  • 海管處
項目 內容 
機關代碼 3.1.2.7
機關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環境維護課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人 張先生/陳先生
聯絡電話 (07)3601898分機1703/1853
傳真號碼 (07)3645872 
電子郵件信箱 kyc@cpami.gov.tw
標案案號 109207
標案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辦公廳舍高壓設施移設及遊客中心高壓設施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22,0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000,000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訂公告日 109/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 處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 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 台幣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5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 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 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2.7
押標金額度 1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上級機關頒定之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擬定。 
歸屬計畫類別 無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開放共同投標,投標廠商需同時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營業項 目代碼E601010)與丙等營造廠以上 (含)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 101011) 並以甲級電器承裝業為主代表廠商,廠商應依投標須知附件1檢附 文件簡述如次: 
1.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2.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營造廠商)。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二)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且無投 標須知第二節第7條不得參加投標情形之一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 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且無投 標須知第二節第7條不得參加投標情形之一者。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 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 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令無須繳納者,請 附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 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 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六)廠商切結書(正本/允許補正) 
(七)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法院公證或認證)。 
(八)足額押標金票據。( 110萬元) 
(九)委託授權書(非負責人親自出席參加比減價時請出示,可開標 當場檢附)。
 (餘詳見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 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 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 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 話:02-23565307、傳真:02- 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 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 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 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 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 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 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 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 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 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