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03-110年度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保育巡查及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委外服務案招標公告

  • 2020-11-13
  • 海管處
項目 內容 
機關代碼 3.1.2.7
機關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東沙管理站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7)3601898分機1853  
傳真號碼 (07)3645872 
電子郵件信箱 kyc@cpami.gov.tw
標案案號 109803
標案名稱 110年度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保育巡查及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委外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4,779,372  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89,686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 額或數量: 本案機關得保留後續增購之權利,擴充期間為111年1月至111 年12月,擴充金額新台幣238萬9,686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訂公告日 109/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9/11/25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2.7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無  
歸屬計畫類別 無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廠商資格為具有合法立 案登記之經營勞務承攬、人力(勞動)派遣、仲介有或與本案有關之 營業項目等公司,並具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2)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 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 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 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 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 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 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2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 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 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5)足額押標金:新臺幣10萬元整。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 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 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 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 話:02-23565307、傳真:02- 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 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 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 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 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 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 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 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 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 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