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901-109年度澎湖南方四島海岸清理維護案招標公告

  • 2020-06-04
  • 海管處
項目 內容 
機關代碼 3.1.2.7
機關名稱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東吉管理站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聯絡人 張先生/李小姐
聯絡電話 (06)9991109分機07-3601853   
傳真號碼 (07)360183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mei27@cpami.gov.tw
標案案號 109901
標案名稱 109年度澎湖南方四島海岸清理維護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4,239,342 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39,342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訂公告日 109/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逕向本處行政室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5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6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2.7
押標金額度 2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無  
歸屬計畫類別 無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需包括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文件: 
1.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包括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 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 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 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 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 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 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 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處有 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 者,依證據處理。 
3.廠商切結書。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如非負責人出席者應附)。 
6.足額押標金:新台幣20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 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 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 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 話:02-23565307、傳真:02- 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77777、傳真:02- 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 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 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 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 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 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 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 87897548、傳真:02-87897554)